【转帖】河南禹州潘家河治理现豆腐渣工程
【编者按:建议有关部门重视人民群众的建议,加强质量监督,提高工程质量,以保证公共资金使用效果】
我是河南省禹州市花石镇群众,2019年冬季河南省禹州市花石镇利用国家专项水利资金对流经花石镇的潘家河进行治理,治理期间位于花石镇冯庄村境内的4、5、6组河道标段的承包方,偷工、减料违反施工规定,出现了大量的豆腐渣工程,希望新闻媒体给予关注,不要把民心工程做成“豆腐渣”工程。
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18h之间及时养护,经常保持外露面湿润,水泥砂浆砌体的养护时间超过14d。冬期水泥的水化反应较初凝时间延长,砌体一般不洒水养护,而采取覆盖麻袋、草袋、塑料膜等保温防冻措施。要保持覆盖物的湿润,且沟底不存在干燥,高温时要经常观察覆盖物,及时洒水,是覆盖物保持湿润。
依据上述规定,施工方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施工,我将施工现场看到的情况向孟主任做了反映,孟主任将施工方喊到水利局让施工方跟我沟通,自己却借故离开了,我未与施工方沟通,就离开了水利局。
我向水利局反应施工项目存在豆腐渣嫌疑,为何水利局要将施工方喊到水利局给我沟通?施工方敢如此施工是否与水利局监督不到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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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iandu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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