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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 民间监督推动官方介入

/2012-12-15 /服务监督 /阅读:
【编者按】

  互联网的普及,网民数量的迅速增加,为反腐开辟了一个新战场——网络反腐。网络反腐让一些腐败分子倒下,但网络反腐从其根本上说,是民间监督、是群众运动式反腐,最多形成舆论或道义压力,尚不足以预防和根治贪腐。要让网络反腐发挥最大效用,需要引导,也需要长效机制建设,即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大现实查处力度等,让制度引领网络反腐逐步走向规范。

  ※网络反腐有威力

  11月20日,网上曝出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随后,雷政富成为网上热点,微博转发、网友评论、媒体报道……网上对雷声讨的帖子数以万计,仅新浪微博开展的“雷政富被免职”的微话题讨论,一周之内的参与度达到了88万余条。最终,重庆市委免去雷政富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从视频发出到免职调查,仅用了63小时,证实了网络反腐的力量。
   雷政富快速被查处,仅是网络反腐胜利的一个缩影。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民众监督意识的日益增强,网络反腐蔚为大观。从“天价烟”周久耕到“表哥”杨达才,从“房叔”蔡彬到山东农业厅单增德,“荒唐区委书记”董锋、“滞留他国区委书记”杨湘洪、“你们算个屁局长”林嘉祥、“最假女领导”王亚丽等等,一些问题官员在网络反腐中倒下,有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省和全国一样,网络反腐也有成效,一些违法乱纪官员在网络反腐中被揪出。长治公务员招考舞弊案领导、蒲县局长“煤老板”、文水吃空饷女县长、临县简历造假女干部……类似事件还有不少。省政协学宣委专职副主任郭玉玺说,网络反腐是信息化时代的群众监督,是一种新兴舆论监督模式,网民利用互联网批评、检举、揭发、控告,问题官员被曝光,形成舆论热点,为司法机关破案提供了线索,成为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
   相比于传统群众举报和监督,网络反腐具有速度快、影响大、成本低等优势。郭玉玺说,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网络反腐不同于纪检部门的反腐,也不同于民众向有关部门上访举报,网民发帖子,网友评论或转载,举报信息快速传播,迅速扩散,很快形成舆论热点,督促或推进司法部门查处案件。网络人人可以参与、发言更自由的特点,更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能对权力进行一定的监督。

  ※网络反腐有困惑

  网络反腐尽管不时能拉下腐败官员,在为它欢呼的同时,也需清醒看到它的缺陷和弊端,甚至先天不足。
   今年10月,网上热传说,孝义某局领导有资产数十亿、豪车十几辆、豪宅别墅十几套,并将部分车辆照片和车牌号一一列举出来。该帖发布后,引起网民热议。孝义市认真调查后,证实网帖中列举车辆并不属其本人所有,也没有网上所说巨额财产,网帖是个人泄私愤而为。
   一起纷纷扰扰的网曝事件,最终归于寂寞,但当事人被网络误伤。这样的网络举报虚假信息,在网上也不少。郭玉玺说,网友发帖、发博有时存在情绪化、非理性和侵犯公民隐私权等问题,特别是公民整体法治意识不强情况下,发帖可能带有不良动机或个人情绪,有时会出现以讹传讹、网络暴力等。此外,网络反腐大部分靠官员穿戴打扮或作风等揭露问题,有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增加了破案难度,特别在关注度下降时,不少举报会不了了之。
   查处网络反腐线索更多靠群众的关注热度,而没有机制保障。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雷富春说,从网络爆料官员腐败到问题的解决,通常经过“发帖爆料-网民围观-纪委调查”等阶段,一起网络反腐线索是否得到纪检部门查处,没有制度做保障,对于网络举报的受理、查处、反馈等,多数情况下是,有关部门在网民的不懈推动下才 “不得已为之”,并非取决于制度的稳定性和必定性,相反却是仰仗于个别官员的“开明意识”,以及网民的关注程度和网络舆情的汹涌程度。正是因为这种“人治型”反腐带有被动性与偶然性,某一个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并不能掩盖绝大多数网络举报线索被淹没的现实。
   此外,网络反腐还存在举报线索和诽谤如何分界、揭露问题和侵犯公民隐私的界定等问题。雷富春说,普通网民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权执法权,多数只能靠人肉搜索,或曝光官员隐私或人为推断来反腐,很容易侵犯公民隐私或诽谤他人而招致打击。
   因此,网络反腐尽管具有优势,但不能根本治理腐败,更不能替代司法反腐,是各级各地政府部门反腐的重要推动力。

  ※网络反腐走向机制

  “我们相信用人民的力量可以遏制腐败的蔓延。”这是印度著名反腐网站创始人的宣言。诚然,群众是反腐的重要推动力,因此,网络反腐尽管有缺陷,但它是民间监督的手段,是反腐重要补充,只要通过完善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等,它就能发挥更大威力。
   首先,地方政府部门要重视网络反腐,对网络反腐要肯定,更要包容,积极回应网民爆料,依法快速调查案件。郭玉玺说,倘若对网络反腐置若罔闻,一方面,打击群众反腐的积极性,让不法分子逃之法外。另一方面,可能会形成舆论热点,让政府公信力打折。因此,要重视网络反腐这股力量,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腐败,鼓励群众提供破案证据,而不是靠曝光隐私提高关注,要引导群众运用司法机关网络举报平台。
   其次,把互联网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渠道,纳入国家现行的反腐机制中。雷富春说,目前我国有互联网举报制度,但没有互联网举报的反馈制度,有关部门是否应当立案侦查,调查的结果怎样,举报人并不知晓。尽管纪检监察机关可能会向举报人了解情况,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案件是否查处以及当事人是否被绳之以法,举报人并不知道。因此,建立健全网络反腐责任机制,保障举报信息及时处理与反馈,确保网络反腐由“人治型”向“法治型”转轨。
   第三,反腐部门应设专门网络舆情分析机构,负责网络反腐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评估,不放过一个重大线索,对舆论关注高、民愤大、影响恶劣的问题要查清。同时,各反腐机构间要实现网络资源共享,协同作战,提高反腐效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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