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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坚伸手被捉

/2014-06-25 /监督人财 /阅读: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一时间,高志坚在双流县无视法律,一手遮天,这个双流县乌烟瘴气,房屋被强拆、偷拆,基本农田被盖房...老百姓因此上访无济于事,基本农田也敢违法拍卖给他人建设商业项目,公民监督、媒体监督、人民问责他都不屑一顾。 就在旧的拆迁条例修改之后,严禁非法强拆房屋的国务院令生效的一个多月,即2011年2月27日9时许,非法强拆周成等的房屋(至今不赔偿),强占基本农田,高志坚视而不见,不依法查处,其实是庇护非法强拆。
       中国监督网曾经2次赶往现场调查,监督员公开监督,要求问责,他无言以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他还是不能逃脱人民的审判:《成都双流县委书记高志坚被查》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guonei8_bbs/9VA01LQG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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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双流县县委书记高志坚越权批地的事实  

2012-11-22 09:46:39|  分类: 默认分类|举报|字号 订阅

 
原文网址:详见合肥红网http://www.hfh.cc/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3186&extra=page%3D1&page=1 
(中国监督网按语:作为县委书记,无权参与审批土地使用权行政许可,更不应该将基本农田作为非基本农田上报审批征收,高志坚在这个《成都西部华鑫鞋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遗留问题的报告》上签字,显然是违法的。为什么插手审批土地征用呢?有什么猫腻呢?)

       高志坚的签字:送何浩(临空服务业管委会主任)、天夫(双流县国土局局长高天夫),望规划、国土、临服会要支持其合理诉求,妥善处理好改遗留问题,也送先毅(双流县县长周先毅)、贺欣(双流县分管国土的副县长)

关于请求解决
成都西部华鑫鞋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遗留问题的报告

双流县委高书记:
   在 双流县的良好投资环境和在蓉投资的温州人对成都市各级政府工作的高度评价下,黄统兴等六人(实际上这六个人早已离开九江镇,现在操作该项目的是九江镇 2003年期间任九江镇党委书记杨瑞刚的兄弟刘辉林)于2003年经成都温州商会的推荐,九江镇政府招商引资,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发起成立成都西部华鑫鞋材市场开发公司(简称:华鑫公司)投资建设鞋材市场并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政府为华鑫公司供地305亩用于投资建设鞋材市场,预计建成后实现销售收入50 亿元,预计年缴税金可达数千万元,为了推进此项目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并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光树于华鑫公司一对一联系,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虽经双流县各级级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但还是因多种原因导致建设项目的用地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2006年,该项目在双流县计经局立项备案完成,取得双流县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国土局对该项目也出具了用地确认函,县政府出具了相关批复。但却由于成都市启动城市规划编制,项目选择用地被划为绿地(基本农田)。
双流县信守承诺,于2007年重新对该项目进行了选址、规划工作。2008年进入准备挂牌阶段。2009,县临空服务业管理委员会函请县国土局对摩托车配件市场项目供地,县国土局就把拟挂牌给华鑫公司的宗地挂牌给了成大置业公司建设了摩托车配件市场项目。(实际上摩托车配件市场项目也是杨瑞刚他们搞的)
华鑫公司在双流县投资七年多时间,先后投资189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其中支付代征土地费、基础设施配套费、青苗补偿费、拆迁费等共计601万元,支付天祥公司(实际是杨瑞刚的兄弟刘辉林收取的服务费)的服务费1289万元。
虽然一直由于各种不可预计的原因导致投资未成功,但华鑫公司一直感谢双流县各级政府、领导的一贯重视和支持,相信华鑫公司的投资项目用地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并能发挥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双流县的经济建设锦上添花,吸引更多的外资特别是浙江投资双流,加速推进双流县的经济建设。
在高书记的关怀下,县委县政府政研室专门做了调研,华鑫公司完全同意该项目另外选址的方案,先选址在成新蒲快速通道与星空路交汇处有一块地约160亩,华鑫公司希望能通过挂牌依法取得,用于建设高端家具市场,为双流县建设现代田园城市做贡献。



报告人:成都西部华鑫鞋材市场开发有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辉林
2010年8月28日


(备注:此时成都西部华鑫鞋材市场开发有公司的法人代表不是刘辉林,而是温州人。在他们于2010年9月6日取得双流县委书记高志坚的签字后,于2010年10月才办该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把法定代表人换成是刘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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