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撤销不作为领导干部的职务》
《必须撤销不作为领导干部的职务》
作者:《中国监督网》 王金祥
山西省阳高县委并县委书记冯晓雷同志:
新年好!
中国监督网发表过题为《监督:山西阳高县委并12家单位集体不作为!》,全世界可见,况且,阳高县有舆情监测人员,互联网上出现涉及阳高县的网络文章,该系统人员是可见的。他们未向您汇报吗?
冯晓雷同志,本人以中共党员的身份再次建议就本人所提系列问题作出经得起时间检验、能够承担相应责任的答复,通过电子邮箱发来。将答复意见形成纸质书面文件,加盖印章之后,拍摄成图片,发到中国监督网底部可见的电子邮箱dyy98@aliyun.com。公开答复意见更好。
习总书记一再说:“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举报人反映阳高政法系统之公安局出现了违法乱纪问题,举报人一再逐级实名举报,不是遭遇“踢皮球”就是遭遇“打太极”,竟无一家单位给出负责任的书面答复,于是,实名举报给阳高县党委最高领导人,未料想:你作为阳高县委最高领导人视而不见,这是有担当的县委书记应有的作为吗?
派出所民警收黑钱、乱收费,算不算群众身边的腐败?经长期反映,有关部门就不处理,算不算不作为?群众实名举报,把问题反映给公安局纪检书记曹文,曹文不但嚣张地给出极其不负责任的答复,还号召手下人把实名举报的群众轰出去......要不是听到举报人提供的录音,加之举报人“如果我说得是假话,我将以死谢罪......”我真得不敢相信这是公安局的纪检组长之所作所为。
宪法序言:......“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阳高县党委必须依照宪法办事。但是,中共阳高县县委没有做到。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检举,阳高县党委等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阳高县县委没有做到“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举报人十分不满意。
作为县委的干部,口口声声说,我们是公务员,拥护宪法,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要求自己,但是,实际上没有落实,这样给公众的感觉就是涉嫌欺骗,欺骗上级领导?欺骗公众?显然,这样的干部是不合格的,作为公民有建议权,有权建议有关干部管理部门依照公务员法撤换不执行宪法的干部。此事件中,哪些人有骗人的行为?建议书记依法查处,必须问责。
实名举报人很气愤,他说:“习总书记是多好的领导人啊,可阳高县这些集体不作为的消极分子们,整体不作为证明了什么?证明了他们根本就对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服气,他们就是要用不作为诋毁党和国家形象......”
不作为是渎职行为,宪法必须在阳高县得到实施。如果阳高县县委有人继续不作为,那么,根据党章和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权利予以监督,与其叫板、拿起宪法法律武器,亮剑!
冯晓雷同志,权威机构检查出假药假食品,公安做了什么?政法系统做了什么?他们什么也不做,反映到你那里,你做了什么?你们都什么不做?拿人民给予的工资,在自己的位置上干什么?光明正大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为什么不敢给群众作出书面答复?怕啥?有鬼?有什么鬼?销售假药,依照刑法规定,那可是要坐牢的啊!为什么不秉公执法?这样的公安队伍,这样的政法队伍,连续实名举报,举报人发出36封特快专递,反映到县委书记这里,仍然岿然不动!岂有此理?
冯晓雷同志,不知道你是啥感觉?一再实名举报,一再要求答复,偏偏装愣子、装植物人,视党纪国法为“稻草人”,不作为。
冯晓雷同志,正常情况下,人们会怀疑相关干部是不是被假药贩子们买通了或者被假药、假食品销售商用美色搞定了?要不然为什么不作为?
任何一个不作为的后面都有“保护伞”的影子,为何不清查?为何纹丝不动?连“演戏”的伎俩都懒得有?当然,“演戏式处理”更为令人恶心!
《官箴》中说:“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明,廉则威”。阳高之“吏”,是否畏你?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真牛!
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这样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脉相承、不可分割!党员必须实际落实,仅停留在口头上,是政治骗子,人民群众十分厌恶。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党的十九大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在会议的压轴环节提出,足见全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视程度!在这里,敬望阳高县委并冯晓雷书记能够把群众实名举报的阳高政法系统的腐败问题上升到“政治建设”的高度严肃查处。如不打算查处,请给出解释和理由。
冯晓雷同志,作为阳高县县委领导,必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用实际行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
由衷祝愿冯晓雷书记:身体健康,反腐顺利。
此专题监督第一稿在《中国监督网》发布标题为:
《监督:山西阳高县委并12家单位集体不作为!》
中共党员:王金祥
2018年1月3日17:39
(责任编辑:jiandu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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