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穷不能穷干部”让亚腐败显形 □王聃(湖南长沙) 黑龙江贫困县巴彦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玉海,购置并驾驶一辆价值75万元的豪车。当地法院还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自己曾实地前往多个贫困地区调研。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再穷不能穷干部”的现象。(4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不知道竹立家先生所说的“很多地方”究竟有多大,但他下此“再穷不能穷干部”的结论绝非夸张。此种“绝不亏待干部”的思维并不隐秘,却又是那么的暧昧与难以被接受。 “再穷不能穷干部”何以会发生?在竹立家看来,多出现在欠发达地区的此种怪现状,既关乎监督力度,也与人大职能的严重缺位有关。以上理由当然切中实质,但是,就算外界监督和人大职能持续发力,就能对一些地方干部的自肥行为形成足够威慑力吗?未必。从本质上说,“再穷不能穷干部”行为只是一种亚腐败,我们必须寻求刚性突破口。 亚腐败并不直接为官员个体牟利,也不同于那些明目张胆的贪腐现象,表现形式多样,直至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违规配车如此,可以细化到卫生巾的公务员福利如此,层出不穷的政府豪华办公楼亦如是。 渐少“再穷不能穷干部”现象,当下最急切的治理或许并不能完全寄托于制造宏观性的监督与监管力度。最迫切的任务在于以具体的举措来消除地方亚腐败产生的空白地带。譬如对于官员超标配置公车,必须在公车治理举措中加入严厉的惩罚规定。譬如对政府修建豪华办公楼,必须从审批程序上设立更多的防火墙。当种种具体指向亚腐败的举措都完善且足够的刚性,“再穷不能穷干部”就不会那么容易地出现,至少,它们会面临一个不容易的实现过程。 我国的县级及更基层政府被视为监督盲区与腐败重灾区,伴随公众监督力度的扩张,基层腐败会更多转为亚腐败,这会是一种趋势,更是另一种刻不容缓的制度性倒逼:对于地方亚腐败治理,必须刚性推进,打上更多的制度补丁。
以上内容来自: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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