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开的文件。
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市编委函[2017]1号 关于对《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有关事宜的请示》的复函 西咸新区管委会: 你委报来《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有关事宜的请示》(陕西咸字[2017]9号)收悉。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西咸新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意见》(陕发[2017]3号)精神及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委设立18个内设机构(不含公安机构)可比照西安市副局级机构自行设置。 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试问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西咸新区可以要编制,他们要多少就给多少吗?他们要18个内设机构,你编委就同意了,有随波逐流之嫌。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吗?事实何在?法律依据何在? 更为可笑的是,西安市编委会说,可以比照西安市副局级机构自行设置,没有定量,允许他们自行设置。如此放任,审批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不是走过场吗?没有职数和人数限制,这还能叫编制吗? 如此定编法律依据何在? 是不是你这个西安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员需要塞进你的亲朋好友?是不是还有别的私心杂念呢?典型的渎职行为。这合法吗? 此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之规定,不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关于“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的”。 应该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反 规定审批机构、编制的”;问责。 编制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和严谨的工作。宪法有关相关规定,关乎宪法尊严,同时涉及动用 财政资金,动用全国人民都有份额的国有资金,此事非同小可,不可随意花全国人民都有有份的 钱雇人。宪法关于精简机构的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编制编制管理的规定必须落实,党中央关 于编制管理的指示必须落实。 人民有权监督西咸新区的编制问题,有关部门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原标题:如此动用人民的钱给编制 这么随意 合法吗?
来源: 世界监督学会论坛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669&extra=page%3D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