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合作起草《公民监督法(草案)》 监督是法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无有效监督,法治效果不可能好。 我国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没有公民监督法。 公民监督是法定的,无须有关机关授权。公民监督,尽管有宪法法律依据,散见于宪法法律之中,但是,缺乏系统的公民监督的规范,不便于公民遵循监督法实施系统监督,另一方面,有时还发生实施监督的公民被当地官员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情形,如行使监督权的公民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有的被枉法裁判,判处有期徒刑等。 因此,我们拟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监督法(草案)》,寻求合作者,以便尽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作立法参考,便于全国人大代表立法,同时也有利于公民监督,有利于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有利于反腐败,有利于促进中共中央"四个全面"布局的战略方针的实施。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工作。 有合作意向者?请联系中国监督网:010-81783596,89112176110. qq:315600298.也可以在合肥红网论坛http://www.hfh.cc/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4013&extra=留言,发表您的高见。 【2015年11月20日08:07:01,2015年11月20日08:45:34再次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