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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举报静海县经济开发区有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

/2013-04-19 /服务监督 /阅读:
郝吉领何许人也?  他是合格的公务员吗?
 
      2013年1月,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村民,到北京去国土资源部举报征地违法行为。同时,也向中国监督网监督员诉说,要求在网络曝光相关人和事,用舆论监督的形式,促使有关部门依法办事。
      近日,中国监督网监督员到静海县,对村民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该县宣传部工作人员联系了有关单位,因某副主任请假外出,不能见面,遂与静海县经济开发区某主任约定了时间。
      中国监督网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静海县经济开发区,郝姓(郝不愿意透露名字)主任接待,但是,他泛泛而谈,天南海北,漫无边际,不谈正题,不时自吹自擂,拒不提供真实情况,以知情人不在,某主任因其爱人患糖尿病,出现了并发症,请假在医院护理,自己工作忙,没有时间介绍情况等理由,推诿,并称自己刚来到开发区几天,不了解情况。
      他说,我们的工作已经做的很好,我们之所以不立即一次性向农民支付补偿费,是担心农民近期将补偿费花光了,农民的生活没有着落,成为失地无保障的农民,他们成为社会包袱,……
      这就是他们分50年付清土地补偿款的理由。这样的理由,貌似替农民理财,防止农民乱花钱,出于好心。但是,常人的看法,认为他的说法是荒唐的,这对于理智的农民来说,无疑是一种拖欠补偿费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是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侵权行为,是一种截留农民资金的行为,农民要求立即给付的理由是有法律依据的。
      郝主任还说,我们是按照静海县有相关规定办理的。但是,郝主任拿不出静海县的相关文件。监督员说,如果你忙、不了解情况,那么,建议你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情况,即可查明事实。但是,仍然遭到拒绝。
      监督员在电话中问及该开发区办公楼后边的别墅、浪费土地之事,该主任闭口不谈。挂断电话,可见他不愿意接受监督。可见一斑,像郝主任这样的不办实事,推诿拖延,忽悠老百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连一纸答复也不给,村民不得不上访至党中央和国务院。这就是村民进京上访的原因。
     根据宪法和公务员法的规定,包括像该主任这样的领导,有义务接受监督。该主任懈怠工作,不接受接受监督,是践踏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这样的公务员是不合格的,显然,像这样的主任,组织部门应该立即撤销其职务,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中国监督网将继续跟踪此事。
 
附件:
    
郝吉领任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西亭任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职级); 
程秀兰任静海宾馆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索 引 号: BR0000-0224-2011-00001 BR0000-1501-2011-00004
主题分类: 人事 档案;人事任免 附 加 码: /2011-00001
发布机构: 静海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4-28
名    称:
关于张玉刚等任免职的通知
文    号: 静海政人[2011] 4 号 主 题 词:
 
内 容 概 述
内 容 全 文
静海政人[2011] 4 号
 
关于张玉刚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玉刚任静海县旅游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 
  付玉波任静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静海县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兼); 
  王台博任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陈士林任静海县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兼),免去其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志任静海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兼); 
  郝吉领任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西亭任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职级); 
  张爱党任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王斌任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康学知任静海县招商局副局长、静海县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佟一群任静海县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副局级职级)(试用期一年); 
  于清任静海县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边士雨任静海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静海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副局级)职务;
  赵金水任静海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敬任静海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郑庆东任静海县卫生局副局长; 
  边可刚任静海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庆任静海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玉坤任静海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永霞任静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爱军任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红梅任静海县民政局副局长; 
  程秀兰任静海宾馆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瑛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黄淑芳静海县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赵玉海静海县旅游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姚新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巩晓明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汉泽静海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洪柱静海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文升静海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桂花静海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子东静海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陶立树静海县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荣海静海县规划局副局长,静海县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静海县团泊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志强静海县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http://gk.tjjh.gov.cn/ConInfoParticular.jsp?id=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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