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公安局警察的权力就是这样行使的 [建议成都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双流县公安局有关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民警一夜到旅店查房三次,骚扰住客王先生,这不是乱作为吗?有滥用职权之嫌。周成房屋被非法拆除,依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杨某(女士)被绑架也有关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受害人报警之后,双流县公安局未立案侦查...有不作为,渎职之嫌。] 明显的违法行为,王先生的权利被侵害,但是,双流县公安局就是不认错。 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这是公安机关必须遵守的原则。相关人员违反了这些原则,他们的行为不合法,况且,是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双流县公安局纪委对于违法行为,不查处,护短,有关人员还说谎,编造事实,但是,他们不能自圆其说。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该剥去。鉴于此,请成都市公安局依法查处。 2011年8月12日晚23时许、2011年8月13日2时许、2011年8月13日10时许,双流县公安局,出动了3批警察,到监督网工作人员王先生所住的旅社查验身份证。正常情况下,一个夜晚查验一次身份证即可。连续查验身份证三次,王先生怀疑这三批警察,有冒充的或者滥用职权行为。 如果排除了冒充警察的可能性,那么,有理由怀疑双流县公安局乱用警力、怀疑他们违法参与非法拆迁,被有关人员买通,插手经济纠纷,甚至有涉黑行为。双流县公安局的作法,违背了中央关于“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因为监督网工作人员从2011年8月1日起,在双流县帮助被非法占地土地权利人和被非法强拆的拆迁户周成等依法维权的工作。双流县公安局有关人员,为了吓唬监督网工作人员,以达到快速将监督网工作人员吓唬回北京,不再帮助拆迁户。 王先生忍无可忍,在警察第三次到旅社查验身份证等时,查看了民警的工作证,同时,拨打了110。 110到达旅社后,两位警官看录像后说:确认三批都是真民警,没有冒充警察的问题。但是,110民警拒绝提供前两次到旅社查验身份证的民警的姓名等信息。于是,王先生等要求到110出警民警所在的派出所(双流县东升派出所)核实有关情况。 双流县的警力过剩了吗?他们不是经常喊警力不足吗?有无民警“涉黑”、非法插手拆迁赔偿纠纷、徇私舞弊、徇情舞弊?为什么3次查房?任务何来?监督网工作人员王先生跟随警车来到东升派出所,找到了双流县公安局东升派出所所长王强,王强所长说:我们是协助兄弟派出所查验的,协助不需要书面通知,电话就可以。 3次出警的警察查验监督网王先生的身份证,3次出警到旅社查王先生的房间,接到了出警的任务吗? 监督网工作人员拨通了督察队的电话(028-5804839),张正华主任接通,监督网工作人员要求当面反应有关情况。 2011年8月13日13:55分,张主任到达东升派出所,在王强所长办公室接待了,监督网工作人员一行4人,张正华主任说:上述三批警察是东升派出所与九江派出所,不是假警察,是东升派出所协助九江派出所去的。 谁下达的任务呢?这样的出警,法律依据何在呢?侵犯了王先生等的安宁权,请依法查处。 张正华主任说:我马上向领导汇报,包括向纪委袁甫书记汇报。我们在15日之内,会给你们一个书面答复。监督网王先生认为,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很容易调查清楚,要求张正华主任按照宪法第27条的规定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尽快给予答复 2011年8月15日9时许,监督网工作人员等来到双流县公安局纪委书记袁甫办公室,反映的上述情况,我们要求依法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袁书记叫来了督察大队徐福全大队长和监察室主任张正华主任。 张正华主任说,这事我们在当天就调查清楚了,当时是九江派出所黄所长让东升派出所去查你的身份证的。 据王先生等了解,黄所长黄正宏原是东升派出所副所长,现在九江镇派出所任副所长。周成等的房屋被强拆之后,周成报警要求派出所立案侦查,追究非法强拆人员的刑事责任,此案由黄正宏副所长办理,黄正宏不同意周成等的观点,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作出了双流县公安局双公不立字[2011]006号不予立案通知,决定不予立案。 黄正宏副所长得知监督网人员帮助周成等依法维权,周成的赔偿要求不会降低,于是就开始了查找监督网王先生的住宿地点。黄正宏副所长曾经在东升镇派出所工作过,人员比较熟悉,于是就让原来的部下去监督网王先生所住宿的旅社查验王先生的身份证,凌晨2点多钟,黄正宏亲自带队去旅社查验王先生的身份证(黄正宏在车上监视)。 袁书记说:星期五,即8月19日给予答复,监督网王先生说,这样简单的案件,半天就可以了解清楚,更何况旅社有录像可查,王先生建议袁甫尽快给我们书面答复,不要等到星期五。 无奈之下,王先生违心同意了袁甫书记的意见,王先生等相信纪委书记袁甫。在8月19日前答复,时间很充裕。8月18日,监督网王先生拨通了袁甫书记电话,袁书记说:你们星期一来吧! 袁甫书记就这样不守信用,向后拖延了3天。这时,王先生改变了纪委袁甫书记的看法,失信了,有失公安机关的形象。 8月22日星期一上午,监督网王金祥等到达袁甫书记办公室。值班工作人员说,书记不在出差了,下午可能会回公安局。 约到17时许。监督网王先生等到达袁甫书记办公室,17:13分拨通了袁书记电话,正在赶回。17:28分袁书记到达。 袁甫书记回来了。他叫来了徐福全大队长给我们的答复:第一次是随机抽查,有没有登记身份证;第二次是看身份证前台有没有登记;第三次是登记有没有上传?三次都是东升派出所的民警,没有协助兄弟派出所;第四是穿警服就可以不出示警察证;第五,三次出警的执法目的是:依职权进行酒店管理。 袁甫说:关于出警的任务,是内部事情,不需要告诉你们。不给书面答复我们只口头答复。徐福全说:第一次出警:先建、李兵;第二次:李然、赵德瑞;第三次:杜俊平。 作为纪委书记的袁甫,调查的情况与事实不相符合,编造了很多事实,弄巧成拙,一个派出所连续安排3批警察查房,安排者是谁呢?是不是有病啊? 监督网工作人员问前两次出警人员警号:拒绝告知。袁甫与徐福全说:警号不需要给你们。 民警的警号,对于老百姓来说,应该公开,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为什么作为纪委书记的袁甫不告知当时出警人员的警号呢?其中有什么猫腻呢?是不是有见不得人的事实呢? 当监督网工作人员王女士问到第三个问题时,袁甫说:我们只针对王老师,不需要和你说,如果你再说,就请你出去。王女士说:我是当事人,我也向你们举报了,为何不能问?为何我不能知道出警人员的警号和出警任务呢?袁甫无语。…… 纪委书记如此庇护民警违法,这样的纪委还有意义吗? (谈话录音:时间31:46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