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陵县(区)强拆被判决违法 中国监督网监督员已经介入监督陕西省高陵县通远镇车张村村民诉该县人民政府强拆其养殖场, 即陕西省西安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陕行终字00006一案的相关事项。 从判决书可以看出: 1、该县人民政府县长范九利未出庭参与诉讼,而是,动用公共资金聘请律师 与原告对薄公堂,范九利很忙吗?忙什么?半天时间都抽不来吗?其他副县长干什么去了?为什么 不出庭参与诉讼听取村民的意见呢?是不是官僚主义作风的表现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不是 走了过场呢?反四风有没有成效呢?为什么动用公共资金聘请律师对付作为老百姓的原告呢?是否乱作为, 是否乱花纳税人的钱呢? 是其县政府没有合格的人员应诉吗?没有懂法律的人员吗?该县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都不如律师吗? 政府可以支付公共资金聘请律师与老百姓打官司吗?律依据何在? 2、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高陵县人民政府2013.12.17日拆除张胜利养殖场的行为违法。 3、高陵县人民政府不服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高陵县人民政府败诉。 对于强拆造成的损失,被告高陵县人民政府没有作出赔偿损失的意思表示,原告张胜利提出赔偿申请, 被告高陵县人民政府明确表示拒绝赔偿。为什么违法不赔偿呢?没有损失吗?是否还在任性呢?我是政府, 我错了也不赔偿,看你怎么样?!你老百姓能够怎么样? 违法了,是否问责了呢?不得而知。 2015.08.27下午,监督员看到,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示的值班领导高青峰不在岗,群众要求向领导 反映情况,其他工作人员没有身份标志,他们回答说不知道,不在...... 一位自称姓任的先生,听取了当事人的询问和陈述之后,没有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办理,一会就消失了, .他说,办公室主任不在,其他领导也不在,也不联系领导。不负责任,冷落当事人。脸难看,事难办。 公示的值班领导去哪里了?为什么不实在呢?为什么不在岗呢?有欺骗公众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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