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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实名举报沙区公安分局局长刘文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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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督网编辑按语:建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领导,按照习主席关于从网络了解民情民意的指示办事,回应网友的问题,查清事实,依法办理] 实名举报沙区公安分局局长刘文军,

[中国监督网编辑按语:建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领导,按照习主席关于从网络了解民情民意的指示办事,回应网友的问题,查清事实,依法办理]

 

实名举报沙区公安分局局长刘文军,政委金震,纪检书记周后林


发布时间:2017-04-01来源:未知 作者:张宏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

  新疆公安厅领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自治区纪委监察处

  乌市人民政府领导

  乌市公安局领导

  乌鲁木齐市纪委

  我实名举报沙区公安分局局长刘文军,政委金震,纪检书记周后林,它们散失共产党人大公无私,要忠于党章,宪法,忠于入党誓词,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操。没有嫉恶如仇的侠肝义胆,头顶国徽,却互相勾结,背弃党章和入党誓词及警察誓词,公然践踏宪法,效仿封建官僚,报团自谋私利,欺压百姓,让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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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与理由如下:2014年11月中旬,受害群众谢红家的房屋突然着火,在邻居报警消防部门灭火,出具相关“涉嫌人为纵火”的证明,要求沙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帮受害人抓坏人,为民除害的情况下,沙区公安分局,不但不帮受害群众立案抓坏人,反而因为群众怒骂了接案后屡次踢皮球的纪检书记周后林“狗官”,就肆意下令拘留信访群众。(我不知道它们对放火的坏人不立案庭侦查是因为,那些坏人是它们的爹妈?还是因为火就是它们派人放的?)如此狗官行径,信访群众当然不服,于是一直信访,结果信访局不给老百姓公平,还屡次遭受接访得协警殴打恐吓!以至于受害人多次到北京信访,被截访到如今,遭遇殴打恐吓不计其数,行政拘留8次,刑事拘留2次,司法拘留2次。超期羁押9个月。而这些悲惨遭遇,都是拜沙区公安分局秉公执法所赐!它们真是联合执法的标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现代狗官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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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百姓活着就要个公平正义合理,既然政府不能给百姓公平,她只有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可是政府狗官可以为了欺压百姓,肆意罗织罪名控告百姓。而百姓要控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狗官,法院却总是找理由不予立案!这让我作为新疆乌市人,一个作家,对新疆乌市的地方政府充满怀疑?难道新疆不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自治区,而是美日傀儡政府?为什么各级部门都只拿着国家权利,自谋私利,官官相护,鱼肉百姓?

  2016年12月14日,谢红又去找乌市中院要求法院立案,为受害群众惩罚欺压百姓的狗官。结果法院立案庭不给她立案,还派恶狗法警殴打她。她报警后,公安警察叔叔却不帮她处罚殴打百姓的法警,置之不理溜走了。12月15日,因为她受到殴打后,精神又受了刺激,又想起前几天给孩子洗澡发现孩子头发被剪的事。怀疑是沙区教育局又指使学校欺凌她的孩子。又去学校讨说法,结果,学校报警她又被请进了红庙子派出所。后来,晚上孩子打电话,才又知道沙区公安分局又要罗织罪名拘留她。我12月18日去红庙子派出所询问情况,一个执勤特警告诉我,她因为抓破了别人手上的皮,又被拘留了!我现在想声明的是,恶狗协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把她的手指骨折了,她要求拘留惩罚打人者。沙区公安分局的领导,怎么不彰显正义为她主持公道。其中去年(2015年10月)有恶狗协警把她的两颗牙齿打坏,她要求拘留打人者,沙区公安分局领导怎么置之不理?而她被多人殴打,撕扯中抓破了对方的皮毛。就可以肆意被拘留,沙区公安分局的领导,真是执法如山,实在公平!这样公平正义的文盲,法盲,流氓领导,披着共产党人外衣,不要说党性,简直连人性都没有了,怎么配称共产党人?简直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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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希望新疆自治区陈书记、雪主席、朱书记,新疆公安厅,新疆纪委,纪委监察处,乌市市长,市公安局,乌市纪委等领导,接到我的举报,能把我的心声传达给市长,市公安局长,乃至自治区政府领导,让他们切实履行党中央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员干部职责,对这些违法乱纪,破坏党的纲常的败类,给予处罚。责令它们改正错误,不要在犯罪的深渊越陷越深!既然你做了坏事,害怕人民控告你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你就要拿出改正错误的勇气,诚心赔礼道歉,实际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失,而不是对抗中央精神,无视国家法令,不许随便拘留信访群众前提下,还想继续以权压法,官官相护,为所欲为,用欺压的办法让人民屈服吗?兔子都知道急了要咬人,你能把人压服吗?除非你立即结束她的生命,而随意结束人的生命,你狗官的末日也就到了!所以请提醒那些狗官回归人性吧,如果非要逼死人命才算结束,那你让它们继续好好干,我看它们能猖狂多久?今天,我拨打22345市长热线,12388纪委举报热线和12389公安人员举报热线,举报这些地方狗官的丑恶行径,如果掌管举报录音的人没有把此录音汇报上级,那么你直接就是狗官的后台。如果此举报录音汇报了上级,上级无动于衷置之不理,那这个上级就是狗官们的后台。总之,只要人民举报了,没有得到回复和地方狗官的改正,那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但我相信未来无论有多少狗官联合做坏事,只要你做得不是好事,救人帮人的事,你害死人,迟早会得到徐才厚,周永康,栗智之流的报应!

  这个丑恶的故事还在继续,后来,孩子妈妈依照依法治国的理念,因此,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就一直想控告沙区公安分局,对放火烧房不立案,侦查抓坏人,为民除害,却屡次联合相关公安部门,欺压信访百姓,结果沙区法院不但不给予立案,还继续做帮凶,欺压信访百姓,2017年2月10日,我亲自见证和体验了沙区法院法警执法的公正合理。他们随便就可以把无辜群众关进关死刑犯禁闭室,非法拘禁达四五个小时,面对我的质问和抗议,还有法警威胁我要给我喷辣椒水和进行电击。我说你们如果是日本鬼子或土匪流氓,随便。后来那个650153的年轻法警溜走了,没有再见到。这些经历我已经写进文章《袭警案频发的反思》里,不久会和读者见面。至于沙区法院领导和法警勾结,肆意拘留欺压立案群众谢红,删除群众录音录像的违法行为,人民群众有一天自然会和它们讨公道!既然你们做得是好事,怕什么人民拍照录音?因为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必须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更何况法院!后来,在我出来拨打了110报警情况下,他们还是又把去立案的群众谢红,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强行删除她录到的沙区法院部给她立案的录音,录像,把她再次拘留15天。而且敢拘留人,不敢给受害群众拘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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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天期满,她到沙区检察院去投诉沙区法院和法警殴打欺压她并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结果3月9日,再他去检察院送材料时,又被扣上扰乱公共秩序的帽子,拘留10天。拘留期满到3月19日,沙区公安分局又“一罪两罚”,把孩子妈妈以“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第三看守所。新疆乌市公安系统,如此对党中央法令置若罔闻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一个小小的派出所,公安分局,就可以肆意胆大妄为,欺压百姓。而人民多次举报,为什么没有人管呢?新疆的暴恐案为什么频频发生?难道不值得大家深思吗?如果各级地方公仆都是如周总理焦裕禄一样的好干部,把人民生活调理都很公平,合理,人民只要感激不尽!哪里愿意去做恐怖分子,报复社会或地方公仆呢?所以,地方狗官才是真正的恐怖分子,希望公安部加大对各级公安部门的监管,让人民警察都切实做人民的保护神,不做贪官污吏的恶狗衙役帮凶,这样新疆人民才能获得公平正义,新疆才能长治久安! 沙区公安分局,无论联合沙区公检法部门,怎样权利造罪,给受害群众谢红无论罗织多少罪名,但他们“不给人民群众立案抓纵火行凶的坏人,失职渎职的罪恶和滥用职权肆意欺压拘留信访群众以及打击报复信访群众,肆意罗织罪名欺压百姓的罪恶行径”,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希望新疆各级高层领导,能审时度势,坚决贯彻党中央重拳反腐的政策,能切实重视群众举报,把混进党内的腐败分子早日消灭干净,为民除害,为党添彩,为国争光!谢谢!

2017年3月20日 举报人:作家米田(李管) 电话,15899109928举报信

  沙区恶警因何无法无天

    怪不得现在新疆暴恐分子进行暴恐袭击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第一袭击对象,就是选择公安局和派出所的“恶狗民警”。作为一个诗人作家,用如此“恶毒”的语言攻击人民的保护神——人民警察,实在是罪大恶极!可是,纵观现实,人民警察本来是代表公平、正义,侠肝义胆,义薄云天的高、大、全形象,本来应该让人民敬若神明,永远爱戴歌颂!可是,现实生活中的警察叔叔,实在让人难以恭维,甚至痛恨无比!他们不是义薄云天的“鲁智深”,可以嫉恶如仇到,为了素不相识的金家父女打抱不平,可以三拳打死镇关西。他们的“英雄壮举”只是冲在前面,甘心充当狗官的恶狗衙役和帮凶,只知道肆意欺压善良百姓! 以我前妻的遭遇及近年来各种媒体曝光的袭警案,就可以佐证,如今的警察都是些什么货色?我前妻没有职业,自谋职业开设辅导班,为政府减轻就业压力,本属于国家扶持的灵活就业范畴。可是,乌市沙区教育局却借2014年5·22暴恐事件,市政府要求取缔小摊小贩之际,野蛮强关(因为举报过他们不执行国家“一费制”和乱收“赞助费”的)我前妻开设的“小状元补习班”,而同类辅导班,是教育局相关领导的亲戚、爪牙、他们辖区内的在校老师开设的却置若罔闻!遭遇强关后,我前妻失去了生活来源,找沙区教育局、信访局讨说法,本来与沙区警察叔叔没有任何关系。可是,只要教育局、信访局狗官对信访百姓避而不见,信访群众忍无可忍,吵闹着要求见高一级领导讨说法的时候,地方狗官一报警,警察叔叔二话不说,不是出面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切实公平解决信访群众的信访问题,而是马上把信访群众带到派出所关禁闭,甚至罗织罪名拘留。俨然成了地方狗官的衙役和帮凶,哪里是人民保护神? 本来信访群众到政府相关部门讨公道,与警察叔叔没有任何关系,信访群众只要提出的是合理诉求,国家相关信访条例明文规定,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到哪个部门去解决。信访群众之所以赖在教育局或信访局不走,要求见到更高一级政府领导,是因为最初接见部门没有把信访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公平,当然信访群众不满意。本来“人民满意”是我们各级地方公仆的口号和遵旨!可是,当信访群众和受访单位发生矛盾、冲突,无论谁先报了警。警察叔叔应该是尊重事实,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要求受访单位履行职责,遵照国家法规,切实公平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而不是扩大矛盾,马上按照政府官员的要求,把信访群众拖拉出政府大楼,进行肆意拘禁,殴打、恐吓了事,甚至罗织罪名判刑。如此解决问题,只能把小问题解决成大问题,而且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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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前妻的信访问题本来是一件小事,执法人员野蛮执法,执法不公,警察又充当恶狗衙役,才把一个小问题解决成了如今,牵涉到新疆乌市各级政府部门无不关联的大问题。她被剥夺生存权后,一直找政府要工作,讨公道。是因为国家政策明文规定:“城市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必须24小时清零。”可是,沙区教育局联合街道、社区、物业,野蛮强关一个带着孩子的单身母亲,赖以生存的补习班,却让她变成“饿死不关沙区政府的事”的奇闻。那么沙区政府打着“把群众放在心上,把心放在群众身上”的口号,是喊给谁听的?那么,沙区政府到底是为谁服务的政府?我孩子的妈妈谢红,不是沙区政府辖区的公民吗?你们知法犯法,不但不履行政府职能职责,而且公然违背党中央和国家相关规定,难道你们沙区政府是美日领导下的伪满政府?而我们的沙区警察叔叔,不但没有一身正气,纠正政府相关部门错误,还帮助沙区政府狗官镇压欺凌百姓,如此警察叔叔,人民群众能感激涕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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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正是他们镇压群众中,滥用职权,对人民群众随意使用“戴手铐、坐老虎凳、电击、喷辣椒水”等下流手段,才激起了人民的切齿痛恨!因此,他们哪里还是人民的保护神?早变成了贪官污吏,用来欺压百姓的帮凶!让人民还怎样尊敬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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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甚者,我前妻在持续上访的过程中,名下用来出租的单身公寓,突然遭遇了莫名其妙的火灾。在消防中队出具了“涉嫌人为纵火”的证明情况下,要求沙区公安分局立案,帮受害群众抓放火的坏人,为民除害!结果,沙区公安分局不但不为她立案抓坏人,还以她骂了屡次推诿、踢皮球的纪检书记周厚林“狗官”为名,而肆意拘留她。此后,事情越演越烈,致使她多次到北京信访。2015年7月,在带着北京妇联和北京高检的交办情况下,沙区政府各级部门,不是彻底妥善商量解决信访群众的信访问题,而是勾结沙区公安分局,再一次把截访回来的信访群众谢红拘留20天。还指使物业,对信访群众租住开辅导班的房屋停水、停电,进一步激化矛盾。后来,她质问物业,为什么停她水电?在得知是平顶山管委会指使下,她去质问平顶山管委会领导,结果管委会的“缩头乌龟”不给她开门,她怒砸了管委会门栏几锤子,就又变成了“损害财务”的犯罪分子!遭遇超期羁押九个月,还被沙区公检法联合看守所的牢头、狱霸,滋事、殴打,加戴手铐、脚镣,穿死刑犯的狱衣,进行羞辱。此后,在我们多方奔走,孩子给市长写信等多方督促下,才于2016年8月,以羁押期9个月作为刑期,结束了牢狱生活。而且,此次她入刑的证据就是沙区公安分局出具的“鉴定报告”。不知道沙区公安分局是造门厂家,还是物价鉴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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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狱后,她一直想利用国家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拿起法律武器控诉这些无法无天的沙区公检法职能部门,来为自己讨还公道。结果沙区法院妨碍司法公正,拒不给她立案。2017年2月10日,她去沙区法院立案时,因为她伺机拍录了沙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的一些言行,又被强行删除录像、录音,司法拘留15天,出来后,她于3月9日去到沙区检察院,举报沙区法院和沙区公安分局的违法行为时,又被沙区公安分局联合碾子沟派出所,以妨碍公务为由拘留10日,3月19日拘留期满,沙区公安分局又“一罪两罚”,说她“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至今羁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三看守所。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亲眼目睹着沙区公检法的这些无耻行径,我感到义愤填膺!我分别拨打了12345市长求助热线,12388纪委自治区和市纪委投诉举报电话,12389自治区公安厅和乌市公安局举报电话。其中,市长热线的51号接线员说会把情况向市长做汇报。其他都是人工忙,录音举报。我还书信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厅,进行了实名举报。同时,把这些情况写成文章,发表到《中国监察网》等相关媒体。我不相信这些电话举报、书信举报、媒体举报,永远都是聋子的耳朵,只是个摆设?!由此,我也深刻的认识到了新疆暴恐事件多发的根源,以沙区恶警行为为例,就可以洞悉新疆各地地方警察都是怎样“公正公平”执法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能不首先袭击警察吗?由我前妻的不幸遭遇,就可以看出,这些所有的罪恶都是沙区恶警造成的。那么,贪官污吏,是不是另一种恐怖分子呢?

  也通过我前妻的这些遭遇,我终于明白了,沙区公安分局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狗胆包天,公然对抗党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前不久两会刚刚修订的新《警察法》规定:警察执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1·5米以外,可以接受人民拍摄监督,执法行为全程同步上传国家公安部。警察贪赃枉法、刑讯逼供、伪造证据、蓄意报复、陷害,阻碍追究执法责任、办了冤假错案,要终身追责。他们无视这些法令、法规,就是因为他们以为“山高皇帝远”,党中央离他们很遥远,而地方政府就在方圆百里的地方。自治区、市政府都有他们买通的狗官相互照应,普通群众无权无势,他们自然可以为所欲为、互相勾结、官官相护。因此,他们可以永远为所欲为。那么,我欢迎沙区公安分局这些恶狗警察,胆子更大一些,步子更快一些,直接借这次给孩子妈妈定的“妨碍公务罪”,给她判个死刑,拉到菜市场枪毙,以震慑其他信访群众,以儆效尤。从此,再也没有人敢告狗官了,那样那些狗官们,就可以永远做悠哉悠哉的太平官了,岂不更好!不过,相信害死了人,这些恶狗儿们的死期,也应该到了!

    2017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彭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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