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茂名市电白区信项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2020年8月13日不依法复查的投诉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滥用职权。建议国家信访局等有关部门问责并督促电白区人民政府依法复查。
事实与理由:投诉举报人不服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沙访复【20202】6-2号)答复意见,
于 2020年7月27日通过国家信访局向电白区政府申请复查,茂名市电白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送达了电信复告字(2020)4号不予受理告知书.
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衡量该区政府系不作为乱作为。区政府的行为不合法,其行为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建议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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