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6日上午11时,襄阳市樊城区七里河路,七十多岁薜老太太的儿子与儿媳为闹离婚发生纠纷,110警察接警后赶来处理,老太太为缓和调解家庭矛盾,赶到现场想做儿媳思想工作,要与儿媳面对面谈谈话,这样的要求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却被警察胥万清(警号069862)粗暴阻止,明知老太太手放在车门上,却故意猛关车门,导致老太太左手受伤(现正在住院治疗)。随后警察胥万清视而不见毫无歉意的扬长而去。 老太太及家人来到七里河派出所,就受伤一事要求警方给个说法,警察胥万清态度更加蛮横叫嚣着:“你告爷们去,老子不怕!”。说完又将老太太轰到派出所院外,老太太的年龄比警察胥万清的母亲还要大,可他却厚颜无耻的自称为“爷”,为何要如此称呼呢? 也许他认为警察就是百姓的“爷”习惯成自然了吧。究其原因就是没有法律观念、公仆意识、夜郎自大。谁赋予他这样的权利,可以在伤害了七十多岁老人的同时,不仅不道歉悔过,还有持无恐蛮横叫嚣:“你告爷们去,老子不怕!”。其胆大妄为藐视他人合法权益行径,让人不可思议令百姓心寒。 依法治国 文明执法是每个执法人员的宗旨,警察出警是为了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和谐社会的稳定。襄阳怎么会有胥万清这样的警察,出警不仅没能解决矛盾,反而升级了矛盾及伤害了老人。 由此可证明,警察胥万清的言行,可谓是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素质低劣,完全达不到做一位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完全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更有损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公信。 为此 希望相关部门,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公正处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法律意识、纪律观念。 2012年12月8日 |